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稽查办组织召开稽查执法典型案件和案卷评查研讨会

  

  10月31日,部稽查办在上海市组织召开稽查执法典型案件和案卷评查研讨会,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38家省级稽查执法机构参加了会议。会上,各地交流了近几年案件查办情况,查阅了20份案卷,对疑难问题进行了研讨。北京、上海、安徽、广东、江西、山东、四川、宁夏八个省市作了重点发言。会议内容充实,研讨重点明确,达到了互相交流、共同提高的目的。

  各省级稽查执法机构以查办案件为抓手,在遏制违法违规行为,规范市场秩序发展了积极作用,也摸索了一些好的做法。如针对违法建设案件查处难、执法周期长的问题,上海市整合建设领域稽查执法力量,多部门综合执法、联动执法,大大缩短了执法周期。针对案件查处力度不够的问题,江西对零执法市县进行约谈,北京建委、广东等地由被动执法转为主动执法,发现违法违纪行为及时移交公安、纪检监察部门,追究涉案企业和人员的责任,震慑效果明显。针对案件查办不规范的问题,安徽、四川、山东等地通过规范自由裁量权,完善执法程序、联动执法、案卷管理和评查等制度,规范了工作行为。

  会上,部稽查办主任王早生同志强调,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,稽查执法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,面临着重要的发展机遇,大有可为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稽查执法机构都要紧跟新形势、新任务的要求,不断提质增效,强化监督检查和查违纠偏,服务大局、促进发展。2015年,要重点从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、坚决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、增强服务群众服务社会能力三方面着手,发挥“预警系统”和“免疫系统”的作用,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,及时发现和遏制违法违规行为,更好地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科学发展贡献力量。

  部稽查办副主任俞滨洋同志作会议总结,他指出,稽查执法工作是国家治理能力提升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,各地在查办案件工作中创造的好经验、好做法要坚持下去,同时要注重找准问题、聚力解决,加强交流,针对同类案件、共性问题加强研讨,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。同时,敢管善查,充分运用传统方法和现代信息技术,在查处重大违法违规案件上取得突破,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震慑作用,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,不断取得新成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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